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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图书馆阅览规则

发布时间:2016-10-26作者:暂无浏览次数:

    一、读者凭本人校园卡进入各阅览室,不得使用他人证件,否则将照章处理。
    二、图书馆各阅览室因所藏书刊内容、读者对象及阅览管理方式的不同而有各自的相应规定,读者应自觉遵守。
    三、部分阅览室的书刊资料仅供室内阅览,原则上不予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借出,须经馆长批准,借期不超过双方约定的期限,并应办理相关手续。
    四、读者不能擅自将阅览室的书刊资料携出室外(以阅览室入口处的防盗监测仪通道为界),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读者需复印一般书刊时,经工作人员同意并办理手续后,可以到本馆复印室复印。用后请立即归还。当天不还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爱护书刊资料,不得随处圈点、划线、批注、污损或剪裁、撕毁,违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读者进入各阅览室应主动关闭手机或设为静音,不在室内谈笑,不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不用物品抢占座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