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馆内动态 > 馆内公告

馆内公告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图书馆2026年中文报刊购置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7作者:暂无浏览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图书馆2026年中文报刊购置

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3、预算金额:2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0000万元人民币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价(实洋)

包最高限价(实洋)

1

包段一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图书馆2026年中文报刊购置

20000元

20000元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4.1采购项目内容:为适应学校总体发展目标,兼顾平衡,优化馆藏资源,保证图书资源的可持续性发展,更好的为教学科研服务,满足师生工作学习的需求。根据学校经费预算,结合学校学科专业设置、教学科研需求及图书馆资源建设计划申请购买图书馆2026年中文期刊、报纸20000元,具体如下: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干,兼有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哲学等学科门类。根据我校学科设置,图书馆报刊采购以社会科学为主要购买对象,同时兼顾我校其他学科专业,以适应我校多层次的办学要求。所采期刊、报纸出版日期为2026年1月--12月,其中重点采购党报党刊及适配师生综合素质提升及日常阅读的各类报刊。

4.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4项目包段划分:1个包段

4.5交付期限: 因期刊供货的周期性(一周送货1-2次)和连续性(1年)。

4.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4.7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项目位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

5、合同履行期限:1年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供应需具有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二)其他要求

1.依据财库[2015]150号文件规定,被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三、获取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17日11时至2025年11月2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网上报名。

3.获取招标文件提供材料:报名人员的社保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发送至邮箱tsgzyjs@huel.edu.cn,邮件中需要注明需要报名的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接收响应文件的邮箱地址,响应文件将以电子文件形式回复至供应商邮箱。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1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东校区图书馆十楼会议室,逾期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1月27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东校区图书馆十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询价公告期限:

本次询价公告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图书馆》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2.参与本次采购的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有效。严禁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中标)。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我校将根据其行为,向上级财政主管部门上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2.联系人: 宋老师  0371-86521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