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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阅规则

借阅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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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规则仅限本馆外借场所的中外文图书。
二、读者须凭本人校园卡办理借书手续。
三、读者在办好借书手续后,应自觉检查所借图书是否有圈点、划线、涂写、污损、剪裁或封面与内文不符等情况,如有,应立即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相应的页面上加盖查核章。如系事后发现,当按《图书馆违章处罚管理制度》处理。
四、图书借阅数量与期限表

类型

中文图书

外文图书

教工

可借册数20册;借期60天,续期60天;借后20天才可续借。

可借册数1册;借期30天,续期30天;借后20天才可续借。

学生

可借册数15册;借期30天,续期30天;借后20天才可续借。

可借册数1册;借期30天,续期30天;借后20天才可续借。

校外

可借册数5册(有押金);借期30天,续期30天;借后20天才可续借。

不可借。

协议互借

可借册数3册;借期90天;不可续借。

可借册数3册;借期90天;不可续借。


五、爱护所借的书刊资料,不能随处圈点、划线、批注、污损、折叠或剪裁、私换内芯;妥善保管所借书刊资料,避免遗失,违者将按图书馆违章处罚管理制度》处理。
六、续借
教职工、学生读者,所借图书期满时,如无人预约可续借一次。续借图书必须是在读者记录未被停借,所借图书到期之前办理,续借时须携带图书证和图书到借书处办理手续。续借期自图书到期之日算起共30天。如其他读者有急需,本馆有权调回续借图书。
七、预约
读者可根据自己需要预约已出借的图书。预约图书回馆后,在书库保留5天。

八、离校手续

读者因毕业、转学、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学院之前,应按规定到图书馆办理离校手续,程序如下:

①还清所有借阅的图书(如果借书证上有书未还或超期罚款,请先到还书处办理还书手续、交罚款手续或丢书赔款手续)。

②在离校通知单上加盖图书馆公章。